酒泉境内的岩画

来源:酒泉市政协文史委      日期:2017-08-31 08:56      阅:      字体:  

  

  岩画是一种石刻文化,人类祖先以石器作为工具,用粗犷、古朴、自然的方法来刻绘、记录他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,它是人类社会的早期文化现象,是先民们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。

  我国岩画从内容形式来看,可分为南方、北方两大系统。北方岩画主要分布在内蒙古、新疆、甘肃、宁夏和青海等地区。岩画历史时间跨度很大,最早的岩画约在新石器时代,最晚的在元代。同时,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并记录岩画的国家。大约在2300年前,韩非子在《韩非子》一书中,最早提到岩画。此外,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在《水经注》中对岩画也进行了详细记载,所记载岩画分布点20多处,范围横跨大半个中国,是有史以来对岩画记载最多、地域最广的,作者在书中对甘肃晋昌郡(今瓜州县)和广武城(今永登县)的岩画也进行了详细记述。

  甘肃岩画的调查和研究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,相继在省内发现了黑山岩画、昌马岩画、肃北岩画等,内容多表现动物、狩猎、祭祀、生殖、符号等内容,这些图像大都凿刻在深灰或灰蓝色的岩石上,图像斑驳、稚拙、粗犷、简洁、技法主要是磨刻、凿刻等形式。

  酒泉地区的岩画以分布广、数量多、风格多样、内容丰富而在全省占有突出的位置,它全面反映了北方古代西戎、羌族、乌孙、匈奴、月氏、突厥、党项、蒙古等游牧民族日常生活,是酒泉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。

  大黑沟岩画

  大黑沟岩画位于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东约40公里处的大黑沟,绵延3.5公里,分布零乱,位置高低不一,

  最高处距地面100多米,最低处只有两三米。岩画共有34组,图案190多幅。画面多采用凹刻和凸刻形式,大部分刻画在避风向阳的山坳陡峭的花岗岩和石灰岩上,大部分内容为射猎、放牧、练武、乘马作战等场面。图案动物有梅花鹿、大角羊、野牛、野骆驼、象、虎等动物,形象生动,时代约为战国至汉代。大黑沟岩画是这一地区游牧民族的文化遗存,是了解河西走廊西段古代游牧民族历史的重要形象资料,它与内蒙、宁夏等地的其他岩画组成了我国北方岩画圈,是研究古代游牧民族生活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。
    昌马岩画

  昌马岩画位于酒泉市玉门市昌马乡南、北山岩石上,已发现7处。岩画多为单线条,凿刻而成,亦有刻出轮廓后再在中间平涂研磨而成的。内容多为动物、狩猎等场景,动物图案有羊、牛、豹、马、鹿、及骆驼等。其中在水峡村三家台鹿子沟内有一块2平方米的青石面上,共刻有21只动物,个个生动鲜活,形象粗犷有力,轮廓清晰,笔法古朴,线条简练。刻制手法是用单线凿刻和大面积磨刻两种,其刻绘手法、艺术风格等,均与嘉峪关的黑山岩画、肃北县的南山岩画相似,可能是这个时期游牧于河西走廊的乌孙民族的文化遗存。可以说,昌马岩画是骟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对研究河西地区古代民族文化有重要价值。昌马岩画的刻画年代待定(有观点认为是春秋--西汉时期),甘肃省政府1981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  灰湾子岩画

  灰湾子岩画位于酒泉市肃北县石包城乡泉脑村东北8公里。面积37平方米。分6组人物、动物图形34幅,有鹿、岩羊等野生动物。以凿点成线和单线条阴刻构成画面。岩画保存较好,对研究河西古代民族文化有重要价值。

  七个驴岩画

  七个驴岩画位于酒泉市肃北县石包城乡七个驴大版。面积240平方米。分20组,计有人物、动物图形101幅,多为单人牵骆驼、骑马奔跑场面及岩羊、骆驼、马个体图形等。用凿点成线和阴刻单线条构成画面。岩画保存较好,对研究河西古代民族文化有重要价值。

  阿尔格力太岩画

  阿尔格力太岩画位于酒泉市肃北县城东南148公里沟口两边的崖壁上。面积为266平方米,共分15组画面,有图像50幅,主要是早期的游牧人、骆驼、大角羊和野牛等形象。凸刻而成。保存较好。这些岩画是春秋、战国至西汉期间生活于这一地区古代游牧民族的文化遗产,对研究这期间居于河西走廊的乌孙、月氏等古代西域民族提供了重要的形象资料。

  老道呼都格岩画

  老道呼都格岩画分布于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,共计12处、118组、590余幅图案,制作技法包括凿刻、磨刻和线刻三种,内容主要包括人物、动物和各种神秘符号等三类。这些岩画意境古朴、形象生动、粗犷有力、风貌独特,是甘肃河西走廊地区古代岩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研究古代河西走廊境内游牧民族的经济、文化、宗教、艺术提供了材料。

  青崖子沟岩画

  青崖子沟岩画位于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大坝图村。岩画分布在长约100米、宽约20米的山沟中,共计3处、总面积约50平方米,现存各种图案300余幅。岩画主要以凿刻技法制作而成,内容包括人物和动物两类。青崖子沟岩画时代跨度较大,文化内涵丰富,作为古代祁连山岩画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是研究当时人们的生产、生活活动的宝贵图像资料。2012年被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(文史委    伍东民)